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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月1日 星期六

安寧緩和醫療

99年8月12日衛生署公告修正四款
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相關表單

安寧意願(含疾病末期選擇不急救意願)
註記於健保IC卡
只需下載填寫

1. 一定為本人親自書寫,以表達疾病末期選擇不急救之意願。
2.下載填寫完成意願人、二位見證人資料後,請將第一聯正本寄回本會。
3. 當您寄出20個工作天後,即可至醫院批價掛號櫃檯
    進行與健保局電腦連線更新健保卡資料 安寧意願就可註記於健保IC卡上。


摘錄自網址:http://www.tho.org.tw/xms/content/show.php?id=4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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